「青年創研庫」公布「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」研究報告 – 香港青年協會 The Hong Kong Federation of Youth Groups

「青年創研庫」公布「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」研究報告

香港青年協會青年研究中心成立的「青年創研庫」,今天(16日)公布有關「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」研究報告。結果顯示,在受訪的808名本港居民中,整體傾向認為個人私隱重要,平均分為6.66【表2】。然而,他們對個人私隱與公共利益,例如公共衞生、社會治安、科技發展和公眾知情權的取捨,取態則略顯分歧【表3】

 

此外,逾九成(92.5%)受訪者認為生物辨識資料(如指紋、面部圖像)屬於敏感個人資料【表4】;另五成七同意將用作實時監察的閉路電視攝影系統納入《 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 》(《私隱條例》)的規管(56.6%【表5】

 

上述研究以實地意見調查方式,於今年3月5日至17日期間,訪問808名15至65歲本港居民。結果發現,受訪者傾向滿意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工作,平均分為5.97(0至10分計算,10為非常同意)【表6】;而對公署滿意度低於5分的125名受訪者中,較多不滿其監管不足(42.4%)【表7】

 

研究結果顯示六成六(65.5%)受訪者支持將「起底」有關行為定為刑事罪行【表8】,另近六成(59.9%)支持賦予私隱專員公署法定權力,可要求社交平台和網絡移除起底內容【表9】;七成一(70.8%)更同意公署應該有獨立的刑事調查權和檢控權【表10】上述研究亦深入訪問本地多位專家學者和業界代表,有受訪專家擔心相關修例賦予執法部門過多權力,過度干涉網絡平台和社交媒體的自主權,使本港的網絡自由度逐步收窄。

 

另外,五成二(52.3%)受訪者支持立法推行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,表示不支持的佔四成二(41.8%【表11】,主因是私隱憂慮(65.5%)和擔心損害表達/言論自由(42.3%【表12】。此外,五成四(53.5%)不支持「用戶取消電話智能卡後,電訊商仍需保存相關個人資料最少12個月」【表13】有受訪專家指出,現時本港《私隱條例》在防止資料外洩的規管相對其他地區落後,惟有減少電訊商需要收集的個人資料,並將資料保存期限縮短。受訪電訊商代表亦建議政府將推行實名制的時限延長至2年以上,並提供寬限期。

 

研究指出,合共五成二(51.7%,418名)受訪者正考慮(25.5%),或沒有下載(26.2%)「安心出行」應用程式【表14】,主因是私隱憂慮(80.9%)【表15】受訪專家指出,現時《私隱條例》對「個人資料」的定義較歐盟和其他地區狹窄,沒有涵蓋不能被確認但其實可能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,例如位置資料等,亦沒有規管資料保留時限。

 

青年創研庫民生組召集人陳昌堅引述研究報告指,因應大數據和人面辨識技術為私隱權帶來隱憂,世界各地在制定保障私隱的相關法例上,採取不同程度的措施。現時本港《私隱條例》並無針對生物辨識資料作特別保障,亦不規管用作保安用途的閉路電視影像,他建議當局在《私隱條例》中「個人資料」對「可識辨身分」之定義,延伸至位置資料和實時監察片段,並加入「敏感個人資料」類別,規定只在特定情況下才容許處理,以加強私隱保障

 

該組副召集人廖美欣建議當局參考外地經驗,納入問責原則,規定資料使用者必須為高私隱風險項目進行資料保障影響評估,並由私隱專員公署負責審計及批出認證。為了在保障私隱與推動創科發展中取得平衡,她亦建議研究為初創企業設「科技監管沙盒」的可能性,考慮豁免《私隱條例》的罰則以減低企業營運成本。

 

該組成員倪智承指出,政府應為「起底」受害人設兩層投訴處理程序,提供一個法庭以外的調解機制。另為網上內容營運者設立「先通知、後移除」制度以保障其權益。他亦引述報告建議優先修訂《私隱條例》,暫緩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度。

 

青協青年研究中心自2015年起成立「青年創研庫」,是本港一個屬於青年的智庫。第三屆(2020-2022年度)創研庫成員由超過80位本地青年專業人士與大專學生組成,平均年齡為27歲。透過以研究實證為基礎的討論、交流,創研庫成員提出政策建議,期望能為社會建言獻策。青年創研庫四項專題研究系列包括:「經濟」、「管治」、「教育」,以及「民生」。8位專家、學者應邀擔任創研庫的顧問導師,包括張子欣博士、黃元山先生、陳弘毅教授、陳維安先生、黃錦輝教授、朱子穎先生、葉兆輝教授,以及倪以理先生。

 

附件:「大數據時代下保障個人私隱」調查結果

全文報告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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